為進一步落實省、江門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有關文件精神,強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筑牢“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線,進一步強化最小單元防疫管控工作,現(xiàn)就全市推廣應用“場所碼”公告如下:
一、應用場景 各“三點一線”場所、冷庫冷鏈、貨運船舶碼頭、交通場站、農(nóng)貿市場、商超、餐飲服務、商業(yè)綜合體、娛樂場所、電影院、旅業(yè)、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政務服務大廳、醫(yī)療機構、廠企等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場所在場所出入口顯眼位置張貼場所創(chuàng)建的場所碼,設置專門工作人員指引群眾進入掃碼,必須落實先掃碼后通行,打卡綠碼成功后方可進入場所。場所碼申領操作見附件1。 附件1:“粵康碼”公共場所應用操作指引 二、保留綠色通道 為兼顧未成年人、老年人、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群眾的出行需求,各場所檢測人員應認可群眾通過“粵康碼”添加本家庭成員代替沒有智能手機的成員進行健康申報的方式,以及上述沒有智能手機的群眾持本人綠色健康碼紙質打印件(7天有效)通行。市民政局及各居家養(yǎng)老服務站點、村(居)委會,可為老年人、特殊群體等提供“粵康碼”申領及打印服務,由工作人員通過“粵康碼”的“添加家庭成員”功能為其申領“粵康碼”并截圖打印。有關添加家庭成員操作見附件2。 附件2:“粵康碼”添加家庭成員操作指引 三、場所檢測員操作指引 各場所應按照檢測員測溫、體溫正常的群眾掃描場所碼快速打卡、群眾出示行程卡的流程進行管理。對于沒有智能手機掃碼,僅出示家庭成員健康碼或紙質打印件的老人等特殊人群,由檢測員使用手機粵康碼的掃碼功能掃描群眾所出示的粵康碼,查驗粵康碼狀態(tài)。有關檢測員掃描群眾粵康碼的操作見附件3。 附件3:檢測員掃描群眾粵康碼操作指引 四、使用要求和啟用時間 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自8月12日起開展檢查督辦,對于落實不力的場所,將對相關鎮(zhèn)(街)和行業(yè)主管部門發(fā)出工作提醒,并視情況追究責任。 須使用場所碼的場所,進入人員須掃碼并亮碼通行。對不掃碼或亮碼進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鶴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