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鶴山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本《指南》將適時更新。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主要內容
本機關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職責,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機構職能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下屬單位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2.部門文件
主要包括:生態(tài)環(huán)境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本機關名義發(fā)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等。
3.規(guī)劃計劃
主要包括:本機關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安排等。
4.服務事項
主要包括:本機關行使的行政許可、公共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辦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
5.行業(yè)情況
主要包括:環(huán)境質量狀況、環(huán)境監(jiān)督執(zhí)法、排污許可、環(huán)保督察等工作情況及統(tǒng)計信息。
6.工作動態(tài)
主要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工作、活動等主要情況。
7.財政預決算
主要包括:本機關年度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8.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主要包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開展情況報告。
9.其他
主要包括:本機關發(fā)布的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通知、公告,以及本機關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獲取方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江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部門頻道開設派出分局“鶴山分局”欄目(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thjj/pcfj/hsfj/zzjg/)鶴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模塊開設“環(huán)境保護”信息公開欄目(http://www.hayleyrahl.com/zwgk/zdlyxxgk/hjbhxxgk/zfjdxx/)。
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新聞發(fā)布會和網站、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務信息;
2.通過政務微信(“江門生態(tài)環(huán)境”微信公眾號)、微博(“江門生態(tài)環(huán)境”官方微博)等新媒體主動公開政務信息。
(三)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受理機構: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鶴山分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鶴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號
郵政編碼:529700
聯(lián)系電話:0750-8982050
傳真號碼:0750-8871212
電子郵箱:hbj@heshan.gov.cn
現場受理點:江門市鶴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號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鶴山分局辦公室
現場查閱、受理時間:8:30—12:00,14:30—17:30(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請
向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鶴山分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按要求正確填寫《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鶴山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1、2)。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當面提交
申請人可到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鶴山分局辦公室現場當面提交申請(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見前文)。
?。?)信函提交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見前文)。
?。?)互聯(lián)網申請:申請人可通過江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入口”,在線填寫《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鶴山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網址為:https://ysqgk.gd.gov.cn/750235/choice。
?。?)電話咨詢: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
(三)申請?zhí)幚?/strong>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必要時將出具回執(zhí))。
初審內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確,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證明是否真實。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guī)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四)申請時間的確認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4.申請人通過互聯(lián)網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五)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鶴山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內。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行政機關依據《條例》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和聯(lián)系方式。
6.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qū)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但經征得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權利人。
詳見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鶴山分局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附件4)
(六)收費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guī)定,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法律關系,維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秩序,更好保障公眾知情權,有效調節(ji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為、引導申請人合理行使權利,向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數量或者頻次范圍的申請人收取費用。
信息處理費將按件或按量計收,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本機關對每件申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其中一種標準,但不同時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頉Q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本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
按件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
?、偻簧暾埲艘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谕簧暾埲艘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弁簧暾埲艘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fā)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本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guī)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再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
按量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
?、?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③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本機關將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砥谙迌?,按照申請人獲取信息的途徑向申請人發(fā)出《鶴山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詳見附件3),說明收費的依據、標準、數額、繳納方式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砥谙迯纳暾埲送瓿衫U費次日起重新計算。如申請人對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決定有異議的,不能單獨就該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可以在繳費期滿后,就本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或者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本機關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收取的信息處理費屬于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按照政府非稅收入和國庫集中收繳管理有關規(guī)定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另外信息處理費收取情況,將按照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格式統(tǒng)計匯總,并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七)監(jiān)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以及《江門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錯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鶴山分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投訴舉報,電話:12345。
附件:
1.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鶴山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