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深圳市深廈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華強北街道福強社區(qū)振興路3號建
藝大廈11層2號
被投訴人1:鶴山市職業(yè)技術學校
地址:鶴山市沙坪街道大林路175號
被投訴人2: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地址:江門市蓬江區(qū)環(huán)市一路15號
投訴人參與了“鶴山市職業(yè)技術學校電氣專業(yè)PLC實訓室及教學資源建設項目”(采購項目編號:HS20505BG74)的采購活動,因不滿意被投訴人質疑答復,于2020年8月20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如下:
一、招標文件要求提供“PLC模塊”和“變頻器模塊”結構和功能符合光機電一體化競賽要求,可以與競賽設備通用的證明文件不合理,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二、招標文件中要求提供“PLC主機模塊”和“變頻器模塊”樣品不合理,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三、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時提供“互聯(lián)網教學平臺”PC版、ISO版、安卓版三個版本的著作權證書證明平臺功能,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貨商。
四、招標文件要求在投標時通過手機微信登錄進行演示“在線教育平臺”,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貨商。
五、招標文件中要求對電氣安裝維修仿真軟件進行現(xiàn)場演示其功能特性,并提供軟件各個界面的清晰截圖,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貨商。
六、招標文件P20頁關于“機架式交換機”的技術參數(shù)要求中指定提供中國泰爾實驗室委托測試報告不合理,建議刪除。
七、招標文件針對“交互式智能平板”,指定提供國家廣播電視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所出具的權威檢測報告、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或者其他國家級社會公益類標準化科研機構出具的證書及測試報告,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八、整個招標文件設置過多實質性條款和重要技術參數(shù)條款,通過在評標辦法中對某個產品設置不同形式的多種演示、檢測報告等證明文件,明顯是意圖通過這些設備達到控標目的。其中對交互式智能平板一共設置了6項實質性條款以及13項重要參數(shù)條款,利用該設備為非核心設備避免同一品牌問題,同時又通過設置多項實質性響應條款來實現(xiàn)控標意圖。我公司認為代理機構在質疑回復中未證明回復我公司問題,代理機構和采購人應當列明市面上超過三個品牌滿足參數(shù)要求的詳細說明。
本機關于2020年8月21日受理本投訴,并依法開展調查工作,查明情況如下:
采購人鶴山市職業(yè)技術學校于2020年9月18日在原公告發(fā)布媒體上發(fā)布終止公告,理由稱實際使用需求發(fā)生重大變故,原招標標的已不能符合實際使用需求。
本機關認為,投訴人所投訴的項目已廢標,所投訴事項亦不存在,投訴事項均缺乏事實依據(jù),投訴事項不成立。根據(jù)《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本機關作出決定如下:
駁回投訴。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鶴山市人民政府或江門市財政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江門市江海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鶴山市財政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