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由本單位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單位編制了《鶴山市糧食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適時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鶴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中的鶴山市糧食局欄目(HTTP://www.hayleyrahl.com/GZJG/SYDW/HSLSJ/)上查閱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
本單位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市糧食局領導成員分工,市糧食局機構設置及內設機構職責等信息。
(二)部門文件
本部門主動公開的文件。
(三)工作動態(tài)
工作以及政務動態(tài)信息。
(四)部門預決算
主要包括: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和“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
(五)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每年的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六)其他
本單位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單位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為鶴山市糧食局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鶴山市糧食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由本單位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本單位機構設置、職能等情況(詳見《目錄》)。
1.公開形式。
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wǎng)站網(wǎng)上公開形式。網(wǎng)上信息公開網(wǎng)址為HTTP://www.hayleyrahl.com/GZJG/SYDW/HSLSJ/。
必要時本單位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新聞發(fā)布會、江門日報“鶴山新聞”版等形式和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本單位在鶴山市現(xiàn)行文件查詢中心(鶴山市檔案局,地址:鶴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7號)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單位公開的政府信息。
2.公開時限。
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1.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jié)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機構:鶴山市糧食局辦公室
聯(lián)系地址:鶴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號
聯(lián)系電話:0750-8883020
傳真號碼:0750-8886545
郵政編碼:529700
2.提出申請。
向本單位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鶴山市糧食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渡暾埍怼房梢栽谑芾頇C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指南》文后附件下載,復制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zhí)峁┰撔畔⒌臉祟}、發(fā)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①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
②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包括能夠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標題、發(fā)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
③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時,提交說明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關聯(lián)性證明;
④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申請人除當面提交《申請表》外,通過郵寄、電報、傳真等方式提交《申請表》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電話咨詢。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
3.申請?zhí)幚怼?/p>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zhí)的將出具回執(zhí))。
(1)經初審申請的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或說明自身特殊需要的關聯(lián)性證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guī)定的,將根據(jù)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4.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1)屬于公開范圍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或告知其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qū)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但符合《條例》第二十三條之應當公開條款規(guī)定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4)屬于非本單位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掌握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名稱和聯(lián)系方式,由該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5)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屬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7)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的政府信息范圍的,告知申請人。
(8)同一申請人向受理機構就同一申請事項重復提出申請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答復。
本單位依申請?zhí)峁┬畔r,除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根據(jù)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5.收費標準。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guī)范一批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從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請?zhí)峁┱_信息收費,包括:檢索費,復制費(含案卷材料復制費),郵寄費。
三、監(jiān)督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單位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jù)材料。本單位將根據(jù)申請做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鶴山市糧食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jù)《條例》第33條、第35條規(guī)定,向市監(jiān)察委投訴(電話:8883915,郵編:529711,地址:鶴山市沙坪前進路18號)。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單位)、監(jiān)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反映和投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鶴山市糧食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