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南安小汽車出租有限公司鶴山分公司:
你司報來《關于注銷粵JCH745營運證的申請》收悉。經研究,現(xiàn)批復如下:
一、結合實際,我局同意你司將巡游出租汽車粵JCH745轉為非營運車輛,并于2018年1月11日起注銷該車輛的《道路運輸證》(營運證號:002481175);
二、請你司于2018年7月9日前做好該注銷車輛經營權的投放工作,否則,根據(jù)《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要求:“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取得經營許可后無正當理由超過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車輛運營或者運營后連續(xù)180天以上停運的,視為自動終止經營,由原許可機關收回相應的巡游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逾期不投放的,我局將按照《規(guī)定》要求,收回上述巡游出租汽車車輛的經營權。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