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鶴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部門主要職責
鶴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的主要職責是:鶴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是鶴山市水務局直管事業(yè)單位,主要工作是做好堤防工程的日常運行、觀測、維護管理、防汛、歲修等工作,促使大堤管理向制度化、規(guī)范化、法制化、科學化的方向邁進,努力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確保大堤萬無一失。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鶴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沒有下屬單位,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單獨編制本部門決算。 主要是以防汛排澇為工作重心,一切工作都是為確保防洪機組、設備設施安全運行,為防汛排澇做好準備。
鶴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編制12人,實有12人,離退休7人。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鶴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2017年度總收入325.8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25.8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325.86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11萬元,增長1.91%。主要變動情況:是人員增加導致人員工資、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等。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度總支出325.86萬元,其中本年支出325.8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223.83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7.97萬元,增長8.73%。主要變動情況:是人員增加導致人員工資、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等。
2.項目支出102.03萬元, 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1.86萬元,下降10.41%,主要變動情況:項目支出減少。
二、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鶴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325.8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25.86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11萬元, 增長1.91%;主要變動情況:是人員增加導致人員工資、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鶴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25.8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25.86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6.48萬元,增長5.06%;主要變動情況:是事業(yè)單位離退休費的增加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持平。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鶴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43萬元,完成預算2.43萬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0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0萬元的;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43萬元,完成預算2.43萬元的100%。
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情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厲行節(jié)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與預算持平。
與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與上年決算數2.43萬元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決算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2.43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與上年決算數持平的主要情況:厲行節(jié)約,減少開支;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與上年決算數持平的主要情況:嚴格執(zhí)行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減少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公務接待費支出與上年決算數持平的主要情況: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標準,做好厲行節(jié)約,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2.43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0萬元,2017年我單位沒有下屬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2.43萬元,主要用于公務接待。2017年,我單位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個,來訪外賓0人次;發(fā)生國內接待20次,接待人數共249人, 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門業(yè)務交流支出。我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厲行節(jié)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72萬元,比上年增加0.87萬元,增長6.34%。主要增減變動情況是:2017年我單位新增一名人員,公用經費增加。其中:辦公費1.94萬元、手續(xù)費0.07萬元、水費0.23萬元、電費1.84萬元、郵電費0.38萬元、差旅費0.19萬元、維修(護)費0.41萬元、培訓費0.53萬元、公務接待費2.43萬元、專用材料費0.6萬元、勞務費1.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8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本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 定向化保障崗位用車0輛、機要通信應急保障用車(綜合保障業(yè)務用車)0輛、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2017年度我單位沒有對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
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2017年度我單位沒有對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2017年度我單位沒有對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結余分配:指事業(yè)事位按規(guī)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yè)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