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鶴山市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
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現(xiàn)公布原鶴山市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內容涵蓋全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概述
2018年,我局遵循發(fā)布規(guī)范、準確、實用,獲取及時、方便的原則,主動認真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統(tǒng)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要求,明確各股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責,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二)加強機制和隊伍建設。落實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規(guī)范全局工作人員對明確公開屬性的操作;安排專人負責對全局獲取和制作的各類政府信息進行全面梳理,及時發(fā)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同時依法依規(guī)做好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切實做到該公開的及時公開,要保密的嚴格保密。
(三)充實信息公開內容,完善信息公開形式。為把政府信息公開落到實處,我局在部門網(wǎng)站上將領導分工、機構職能、部門文件、行政執(zhí)法、工作動態(tài)、部門預決算等信息予以公布,多方面公開部門工作,使工作更加透明化。同時,對 “網(wǎng)絡問政”平臺中涉及我局的內容及時、認真回復。
(四)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一是把握信息公開范圍。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二是把握信息公開重點。三是把握好信息公開時效。通過簡化信息公開審批程序,將信息公開與文件審批相結合方式,確保了信息公開的及時性。
(五)繼續(xù)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根據(jù)市政府和市財政局的統(tǒng)一規(guī)定,我局于2018年2月、10月公開了《鶴山市旅游局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和《2017年鶴山市旅游局部門決算公開報告》,并接受市民監(jiān)督。
(六)督促檢查和整改。根據(jù)市政府在檢查中提出的意見建議,結合工作實際,我局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明確整改安排,責任到人,確保整改到位。同時,對旅游市場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了督促檢查。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通過局網(wǎng)站、微信、微博和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載體主動公開相關信息。
(一)在我局部門網(wǎng)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18年1月至12月,我局部門網(wǎng)站發(fā)布信息75條,其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1條,占1.33%,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1條,占1.33%,領導分工1條,占1.33%,機構職能1條,占1.33%,工作動態(tài)43條,占57.33%,部門文件8條,占10.67%,行政執(zhí)法8條,占10.67%,部門預決算3條,占4%,重點領域信息公開類9條,占12%。
(二)通過其他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在通過上述渠道公開政府信息基礎上,我局還通過微信、微博等有針對性地公開我局重要事項公告公示、重要業(yè)務通知、日常工作等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在本年度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本年度在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費用,也不存在違規(guī)收取費用問題。
五、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我局在本年度沒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雖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不足之處,一是主動公開信息不夠豐富;二是主動公開信息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三是主動公開信息的質量有待提高。
針對存在的問題,今后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及時更新,保證公開信息的系統(tǒng)性和準確性,擴大公開內容,暢通渠道。二是提高信息內容質量,加大公開力度,增強交互性,重點推進政策法規(guī)、公益性強、社會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公開信息。
原鶴山市旅游局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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