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東利因保管不善,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宅梧鎮(zhèn)下沙村民委員會下佃村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證號:鶴(宅)第03110066號,登記面積72.5平方米,東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張東利(已故)
申請人:張由文、張卓文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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