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鏡因保管不善,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址山鎮(zhèn)禾南村民委員會殷洞村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證號:鶴(址)第01110076號,面積78平方米,東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康有。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林鏡(已故)
申請人:林國華
2024年6月28日
主辦: 鶴山市人民政府 承辦: 鶴山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鶴山市網絡信息中心
粵ICP備05080285號-1 粵公網安備44078402440793號 網站標識碼44078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