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光因保管不善,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宅梧鎮(zhèn)堂馬村民委員會南門村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證號:鶴(宅)第01050276號,面積50平方米,東至:順錫,南至:新某,西至:朝長,北至:兆南。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梁啟光(已故)
申請人:梁峰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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